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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宅基地新规:住宿、开店受限!

来源:力行文学网

近日,国家发改委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加强宅基地管理的指导意见》,对农村宅基地的利用、转让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。其中包括了限制住宿和开店等。

该意见指出,宅基地权属证书应当及时配发,并统筹做好宅基地的规范登记、建设用地拨付、权属确权等各项工作。同时,该意见明确规定,农村宅基地供应应当适度,不能够使用宅基地搭建旅馆、客栈、小区和规模化养殖等商业化建设。

如果要修建农家乐等经营性建设,必须满足规定条件,保留家庭成员住宿功能,开展非农、非商业经营。对于已经形成的建筑规模和定位不符合要求的,则不得收回宅基地使用或征收。对于已经出租的农村宅基地,应加强管理,引导符合要求的村民居住。

此次《指导意见》的出台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宅基地使用和管理的作用,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的利用,以及省去管理上的难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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