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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清两代监察御史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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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清两代监察御史制度是封建王朝中激昂官员清廉奉公的制度,同时也是否决的重要手段,对于向导干部的正义化教育也起到了起劲的作用。

监察御史制度的设立,使得天子能够更好地从一方面监视百官,从另一方面也起到了制止的作用。监察御史是天子的代表,在地方巡视,对官员行为举行监视,即“以御史之口,折冤狱之骨”。御史品级较高、身份尊贵、特权待遇多,他的正义形象深受人民的信托。

御史以其独立的身份赢得了万民的敬仰和拥戴,也被誉为“地方清流”。明代和清代,收受行贿的官员与贪污侵蚀的衙役在御史的监视下,不行胜数的被“胡乱治罪”,因此御史无疑对于反腐倡廉具有重要意义。

总而言之,监察御史制度从紧贴国情出发,充实体现了古代治理制度中“纵有枯骨,在我胸中”的主旨头脑。同时,也是在宏观层面上防止,保证行政机构的公正性,具有不行替换的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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